最新消息
一、 宗 旨:為傳承臺陽創會精神,提倡藝術創作並推廣全民美育,特舉辦第八十九屆臺陽美術特展。
二、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臺陽美術協會
三、 指導單位:文化部、高雄市政府
四、 贊助單位:文化部、高雄市政府文化局、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、國泰人壽、楊三郎文教基金會、臺中扶輪社、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、郭綜合醫院、前輩會員鄭世璠家族、陳銀輝家族、林國治女兒林虹昱女士等。
五、 徵件作品為參賽者本人 2 年內作品(2024~2026),且未曾在國內外參賽或發表。
六、 徵件作品均不得:
1. 臨摹抄襲他人作品。
2. 用電腦合成大圖輸出之作品。
3. 一作多投或相似度七成以上。
七、 展覽日期暨地點:
日期:中華民國115 年6 月12日至6月23日
地點:高雄市文化中心至真堂一、二館
八、 每位參賽者各類別送件以一件為限。作品裝卸與運輸費用,概由參賽者自行負擔。平面作品背面需裝木板,並使用精緻外框、壓克力面,妥善包裝於厚紙箱內;雕塑類作品須裝木箱或堅固包材以利搬運、拆裝與佈撤展。
九、 應徵參賽作品規格訂定如下:(除雕塑類畫框須加壓克力、木板)
1. 油畫類:不得小於二十號,不得超過五十號。
2. 膠彩類:不得小於二十號,不得超過五十號。
3. 墨彩類:參賽作品形式限以裝框呈現(恕不接受裱軸形式);作品淨尺寸(未裱裝前)長或寬任一邊須介於 70 公分至 136 公分之間。
4. 雕塑類:不得小於五十公分,重量五十公斤以內,並附上作品完整組裝方式之照片以利佈置。
5. 水彩類:對開以上,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紙。
6. 版畫類:畫面不得小於八開,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紙;不接受連作(組件作品)及單刷作品;畫框背面請標明版種及編號。
十、 展品徵集:
1. 公開徵件資格: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者,均可送件參賽。
2. 邀請展出作品:本會會員、預備會員及邀請名家,提供作品參與本次展覽。
十一、 參加徵件比賽作品對本會之審查、陳列及出版等均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十二、 本會對參賽作品負保管責任。惟若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(如天災、意外事故等)導致作品損壞,本會恕不負賠償責任。
十三、 徵件比賽收件及評審
1. 初審繳交:照片及徵件登記表(附件一)
2. 收件日期:115年3月5 日至3 月10 日。(以掛號寄件,郵戳為憑。)
◎油畫類、膠彩類、墨彩類、版畫類、水彩類送作品6×8 彩色照片一張。
◎雕塑類應拍攝作品前後左右四張6×8 彩色照片,並註明作品長寬高之尺寸、材質、年代。
◎初審照片及送件表請寄:
612009 嘉義縣太保市太保二路129號 莊玉明秘書長收
聯絡電話:0928218050 LineID:0928ming
3. 初審:115 年3月中下旬
4. 初審入圍者通知參加複審,請依通知按時繳交:
(1.) 原作:繳交作品原件。
(2.) 數位圖檔:提供作品數位圖檔光碟或隨身碟乙份(解析度 300dpi,檔案大小 5M 以上)。光碟或隨身碟繳交後不予退還。
(3.) 相關文件:填妥之「作品資料表」(如附件二),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及外包裝箱(木箱)外部。現場填寫「收據」(兩聯式),收件蓋章後作者收執聯自存,展畢憑此據領回作品。繳交填妥之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」(如附件三)。按時送原作參加複審,通過複審者方為入選,未按時繳交者視同棄權。後續將從入選作品中,再評選出金、銀、銅牌獎及優選若干名。(若作品未達水準,獎項得從缺)。
十四、 獎勵:徵件參展者經審查委員選出金牌獎、銀牌獎、銅牌獎及優選獎等若干名,由臺陽美術協會頒發獎牌、獎狀、獎金。
金牌獎:新臺幣貳拾萬元整
銀牌獎:新臺幣壹拾貳萬元整
銅牌獎:新臺幣捌萬元整
鄭世璠獎:新臺幣參萬元整
陳銀輝獎:新臺幣貳萬元整
優選(若干名):新臺幣各壹萬元整
積分:金牌獎5 分、銀牌獎4 分、銅牌獎3 分、鄭世璠獎 3 分、 陳銀輝獎 3 分、優選獎2分、入選獎1 分。
十五、 補充說明:
油畫類成績最佳之作品將獲頒「國泰世華典藏獎」,該作品同意由國泰
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典藏。若「國泰世華典藏獎」得主為金、銀牌獎者,不另加發獎金;若為銅牌獎者,加發新臺幣肆萬元獎金;若為優選者,加發新臺幣壹拾壹萬元獎金。獲得優選(含)以上大獎者,增頒「郭博士獎」與「林國治獎」各一名,則不另加發獎金。
十六、 展覽結束後,將另行通知辦理退件或委託退件;逾期一個月未領取之展品,本會將逕行處理,屆時將不負保管責任。
十七、 凡獲入選(含)以上獎項(含金、銀、銅牌獎、優選獎、入選獎)之得獎作品,主辦單位擁有該作品複製或製作各式文宣事務用品(例如:畫冊、光碟、網路平台、軟體應用等)發行之權利,得獎人不得提出異議。
十八、 本簡章可由本會官網 https://www.taiyang.tw/下載。
洽詢電話:0928218050 莊玉明秘書長
十九、 本屆金、銀、銅牌獎獎金提高,謹此感謝本會顧問郭宗正總裁,以及前輩會員林國治老師女兒林虹昱女士慷慨設獎贊助。
二十、 本簡章內容若有未盡事宜或調整,將以本會官方網站公告或書面通知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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